经教育部批准,今年起,我省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福州大学阳光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华侨大学福建音乐学院、集美大学诚毅学院7所二级学院试办为独立学院。
所谓独立学院,即在办学和管理上必须和校本部相对独立,要独立颁发证书,有独立的校园、独立的法人资格,实行独立的财务核算。
另据《东南快报》报道,福州6所私立学校获准今秋起面向全省招生。这6所学校是:福州私立阳光学校、福州私立格光学校、福州私立西山高级中学、福清私立龙翔学校、福州私立英华英语学校、闽侯私立五虎山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