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为北京及全国旅游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旅游规划与管理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和旅游科研领域从事旅游管理、旅游规划、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产品设计、旅游职业教育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能从事中高级旅游部门管理、人力资源开发、公共关系及其他管理工作的能力强、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高级旅游经营管理人才。其服务方向为面向旅游科研院所从事旅游科学研究工作;面向旅游企事业单位(公司)、旅游景点(区)从事管理与规划工作以及面向旅游业经营销售、管理等方面工作。
二、招生对象及学制
本科专业,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学位。
三、培养规格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心理素质及身体素质;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敬业精神;
2.了解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与科技常识,了解中外旅游事业现状与发展趋势;
3.受到旅游经营管理、资源规划开发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及初步研究和资源开发、规划管理的基本技能;
4.具备学习和运用新知识的能力;了解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了解国家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
5.有较高的文化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具备较高的计算机技术运用水平;能掌握一门外语,并能够具备较强的外语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
四、培养模式
本专业本着“以素质教育为核心,以创新教育为切入点,以专业理论教育为基础,以专业技能教育为特色,培养高水平、实用型、国际化人才”的办学方针,采取“专业理论+专业实践+项目训练”培养模式,实行“学年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学生学完全部课程,参加全部实践性教学环节,学习成绩合格,达到培养规格者,准予毕业。
课程分为四大模块:通识课、专业基础课、专业选修课、社会实践。
五、主要课程设置
管理学原理、微观经济学、西方经济学、旅游信息系统、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法、旅游学概论、旅游经济学、饭店管理原理、旅游法学、礼仪学、旅游美学、旅游心理学、公共关系学、旅行社经营实务、旅游电子商务、旅游资源学、导游基础与实务、会展旅游、旅游文化、旅行社管理概论、旅游环境学、旅游资源开发与规划、中外自然景观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