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在接到高考成绩单后,如果对分数有疑义,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班主任签字后交到考生所在中学,由中学汇总后交到县(市、区)招生办,由县(市、区)招生办按规定的时间统一到省招生办查分。省招生办一律不接待考生本人及家长个人查分。具体查分时间为:6月28日-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