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 | 专业设置 | 录取规则 | 收费标准 | 历年分数 | 奖励资助
 
  学校类型 综合
  参考类型1 综合
  参考类型2 研究教学型
  211工程校
 
办学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580号
咨询电话: 0351-7010288
网址: www.sxu.edu.cn
 
山西大学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择优选拔新生。
  2、提档比例:我校一般按1:1.05——1:1.20(分省市不同)的比例提档。
  3、第二志愿: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下,我校不降分录取,而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满额的情况下,由于受计划数的限制,第二志愿考生则难以保证录取。
  4、专业录取原则: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专业报考情况确定专业录取顺序,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根据所报志愿及拟录取专业参考相关科目择优录取。
  5、高考附加分:原则上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6、根据相关专业特点,我校对部分院系对应科目的单科成绩给予一定的限制。具体有:文学院——语文,数学科学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数学,外语学院——外语。
  7、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单独招生,文化考试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命题的全国统一考试,体育专业测试按照国家统一的测试标准由我校组织实施。我校根据文化课成绩、体育专项成绩和平时运动成绩择优录取,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批准、备案。
  8、音乐类(含舞蹈编导)、体育类按照文化成绩达省第一批相应类别录取控制线、外语达到一定标准,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志愿和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类的考生若艺文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文史类本科录取线、艺理考生文化成绩达到理工类本科录取线且专业成绩合格可不参加专业成绩排队优先录取。
  9、美术类中绘画专业的考生按照文化成绩达省第一批相应类别录取控制线、外语达到一定标准,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志愿和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设计类专业成绩要求高于全省本科线10分以上,依照文化课成绩(艺文不计数学)由高向低录取。
  10、若音乐类(含舞蹈编导)某些专业或专业方向生源不足,学校将未被录取的所有文化课达线的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向低进行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11、我校部分学院实施按大类招生,具体是: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新闻学、广告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数学、统计学专业),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专业),环境科学类(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教育学类(含教育学、学前教育专业)。
  12、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统一要求与各省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同时在我校网站公布。
  13、保送生录取:严格按教育部文件执行,种类有:教育部名单公布的奥林匹克竞赛保送生、省优秀学生和具备保送资格的学校保送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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