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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型 |
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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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类型1 |
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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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类型2 |
研究1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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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工程校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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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学科: 28个
硕士点: 180个
博士点: 116个
图书馆藏书: 419万册
两院院士: 26人
建校时间: 1902年
办学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
咨询电话: 025-83306869
网址: www.n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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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 |
录取规则
一、招生计划 南京大学2004年计划招收普通本科学生3000人,实行按系招生与按专业招生相结合。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南京大学网站(http://xgc.nju.edu.cn)查询。 二、报考 凡取得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良的考生均可报考。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外,作如下补充:对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房室间隔缺损超过0.5厘米、高血压病(血压超过140/90mmHg)、严重心律失常者不予录取;有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痔、白癜风者不宜就读外语类专业。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本人所学语种的专业。 三、录取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并作如下规定:  ①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②实行按志愿录取,若省(市、自治区)同批控制线上一志愿不满,方接受二志愿及以后志愿的考生。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级差为5分。  ③符合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及参与专业的选择,但最大加分分值不得超过20分。  ④艺术、体育特长生经我校专业测试合格,在国家及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政策内按学校的承诺予以降分录取。 四、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为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院校之一。凡被列为自主选拔录取对象的考生,考生除非考分偏低不能达线外,应按照承诺第一志愿填报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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