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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型 |
师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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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类型1 |
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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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类型2 |
教学研究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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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工程校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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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地点: 浙江省金华市北郊
咨询电话: 0579-2282445
网址: www.z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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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 |
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不限; (3)无男女比例要求; (4)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 (5)英语单科要求:录取英语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第一批115分以上,第二批105分以上,第三批100分以上;录取日语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第一批100分以上,第三批90分以上;录取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第一批105分以上;第一、二批音乐、体育、美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60分以上;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根据当年生源总体情况适当提高或降低单科成绩要求,有关更改需备案。美术、音乐、体育类专业省外招生,对已投档的文化、专业双上线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专业录取原则:学校对各专业投档采用“专业志愿级差”的办法:第1、2专业志愿级差为3分;第2、3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3、4、5、6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如第一志愿不能录取,则减去3分参与第二志愿排序,依次类推; (7)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但考生只能安排在生源不足的专业; (8)在进行专业调档时认同考生的加分; (9)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平时学习或会考成绩优秀、获得三好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各种竞赛中获奖、有小发明创造、有文艺或体育特长、本校教工子女(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的考生。 (10)录取结果公布方式:发放录取通知书及在浙江师范大学招生网上提供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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