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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型 |
财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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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类型1 |
文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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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类型2 |
教学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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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工程校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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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文华路269号
咨询电话: (0571)88922737,88922872
网址: www.z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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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学院 |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学校选拔新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浙江省招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择优录取的原则。 2该校只招收英语语种学生。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两专业对英语单科成绩有要求。英语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110分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100分以上(考虑到每年试卷难易程度,录取时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上下浮动)。 3考生限考标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指导意见》中规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专业”,请考生不要填报。 4招生录取时,按照省招办要求,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的办法,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5根据各省市招办提供的本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学校确定考生投档比例。若生源充足,浙江省按多于计划数的5%比例提档;其他各省按多于计划数的10%提档。该校录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专业志愿不均衡时,考生若填报“服从专业志愿”可进行校内择优调剂。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该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第一志愿报考该校者,保证录取且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1)高中阶段获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考生; (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联赛并获三等奖以上的考生; (3)参加由国家举办的全国性体育比赛(含田径、篮球主力队员、乒乓球)获前六名的考生、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的考生(须出具比赛的原始成绩); (4)参加由国家举办的全国性比赛(声乐、舞蹈、乐器、演讲)并获三等奖以上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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