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学校类型 |
综合 |
| |
参考类型1 |
综合 |
| |
参考类型2 |
教学研究型 |
| |
211工程校 |
否 |
|
办学地点: 中国湖北省宜昌市云林路32号
咨询电话: 0717-6392282、6392665
网址: www.ctgu.edu.cn
|
|
|
|
 |
三峡大学 |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学校对考生不限制外语语种和男女生比例。 3体育类考生录取原则:学校只招理工类考生,考生必须参加当地省(市、区)的体育类专业加试,加试成绩须达到本科合格水平,文化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区)划定的文化课控制线。学校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4音乐、美术类考生必须参加该校专业课考试,并取得学校颁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书。文化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区)划定的文化课控制线。在专业、文化均合格的前提下,学校按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的比例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对专业成绩在各省列前三名且文化合格的考生,学校可优先录取。 5人才培养改革试验班将按照专业大类、面向湖北省招生,只录取文化成绩达到重点线以上的考生。 6艺术、体育类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按照考生院校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第一志愿不足时,才接收第二志愿或其他志愿的考生。院校志愿中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之间的级差为20分。 7对于投档考生,学校按照专业志愿级差、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第一、第二、第三及其他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5分、3分、2分和1分。 8凡填报学校英语专业的考生,其高考英语成绩不得低于95分。 9对于加分及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照考生加分或降分后的分数进行录取。 10凡填报三峡大学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11对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12新生进校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和资格审查。对违规报名、考试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投档考生,体检未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学校将退回档案。对肢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投档考生,学校将退回档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