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 | 专业设置 | 录取规则 | 收费标准 | 历年分数 | 奖励资助
 
  学校类型 师范
  参考类型1 文理
  参考类型2 研究教学型
  211工程校
 
办学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石牌
咨询电话: (020)85516911
网址: www.scnu.edu.cn/
 
华南师范大学
 
录取规则

  1普通本科专业(含外语、体育)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是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第一批重点本科专业分数线上。对按政策规定降分投档的考生,与线上考生同等对待。
  2艺术类专业,外省(广东省以外)考生,只录取参加该校单独组织的艺术专业术科考试入围的考生;广东省考生,只录取参加广东省招生办组织的艺术专业术科统考及经省招生办批准该校单独组织术科考试的考生。
  3不录取无该校志愿(含院校服从)的考生。
  4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该校的线上考生。
  5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根据专业缺档情况,可录取第二志愿以后有该校专业志愿(含专业服从分配)的考生。
  6录取考生,普通专业原则上按专业招生计划从考生的总分由高到低录取,适当考虑相关科的分数,如理科专业的数学、英语;文科专业的语文、英语。体育、艺术等专业的录取,从线上考生按一定比例分别录取文化总分高和术科分高的考生。
  7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办公室网址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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