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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型 |
工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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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类型1 |
文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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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类型2 |
教学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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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工程校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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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地点: 广西桂林市金鸡路1号
咨询电话: (0773)5601328,5601520
网址: www.glie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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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电子工业学院 |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际考分为主要依据。实考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3录取时,充分尊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包括所填报的志愿顺序)。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考生成绩减去一个分数级差,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4考生身体条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5新生入学后,只进行英语教学。 6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7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8第一志愿报考该院生源不足时,按正常方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如果第一志愿生源充足,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超过当地计划的5%,考生成绩须高于该院第一志愿最低录取线60分(满分为900分时须高于100分),同时考生须服从专业调剂。 9招生工作在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审计室的监督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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