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 | 专业设置 | 录取规则 | 收费标准 | 历年分数 | 奖励资助
 
  学校类型 师范
  参考类型1 文理
  参考类型2 教学型
  211工程校
 
办学地点: 广西玉林市教育中路299号
咨询电话: 0775-2858922
网址: www.ylu.cn/
 
玉林师范学院
 
录取规则

  第七条  玉林师范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自治区教育厅领导下,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进行。
  第八条  原则上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九条  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在考生德、体考核合格的情况下,以所填报志愿和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公平竞争、公正录取。
  第十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不设志愿级差。
  第十一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第十二条  对进档考生一般按考生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但也根据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和有关专业的招生情况作专业调整。
  第十三条  英语、英语(应用英语方向)、日语(应用日语方向)专业仅录取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考生,报考此三专业的考生要求加试英语口语。
  第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身高一般要求男性165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身高一般要求男性170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其它师范类各专业考生身高一般要求男性155cm以上,女性身高150cm以上。
  第十五条  生源不足时,学校将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  录取结果实行公示制度。考生可通过各省公开的信息渠道或登陆“玉林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服务网”获知录取结果。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处理。
网页的信息均来自于各高校招生办公室或高校网站及相关图书。中招网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考生及家长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请以各高校正式公布数据为准,谢谢支持!
关于中招 - 广告服务 - 网站建设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英才加盟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免责声明 - 设为首页
Copyright @ 2005-2008 zhongzha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招在线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