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 | 专业设置 | 录取规则 | 收费标准 | 历年分数 | 奖励资助
 
  学校类型 农业
  参考类型1 理科
  参考类型2 教学研究型
  211工程校
 
办学地点: 昆明北郊黑龙潭
咨询电话: (0871)5227741  5227706
网址: www.ynau.edu.cn
 
云南农业大学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国家教育部、各省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以及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公平竞争、公正选才、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04年本专科招生录取规则。
  1.按国家教育部、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工作。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3.考分达到第二批本科录取线上的一志愿考生,按照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4.对报考同一专业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办法是,在满足第一志愿考生的前提下,依次按平行志愿、服从志愿和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
  5.属下列情况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l)有文艺特长(如乐器、舞蹈、书法、绘画、唱歌等);(2)有体育特长(特别是获国家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和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3)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称号的考生;(4)高中阶段获得省(市)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省(市)以上单学科竞赛优胜奖的考生;(5)思想品德好且有突出事迹。
  6.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招生专业,参照相近专业的标准执行。
  7.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根据“第一志愿填报农林院校降10-20分投档”的优惠政策,并结合各省、区、市的具体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予以录取。
  8.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规定录取,入学后组织复试,凡复试不合格者一律退回原籍。
  9.学校招收符合教育部保送生资格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0.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总分相差10分以内的,优先录取英语笔试成绩与口试成绩较高者。
  11.在生源不足或生源质量较低的省份,学校有权对该省部分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12.汽车及机电设备运用与维护专科专业是学校与云南省民委联合开办的专业,主要招收云南省特有的小少民族考生,按省招办、省民委的规定及要求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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