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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型 |
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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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类型1 |
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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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类型2 |
教学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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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工程校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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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张路97号
咨询电话: (0971)5310409
网址: www.q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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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学 |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以高考成绩为主、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监督下,按照规定的程序,选拔新生。 2、进档考生录取及专业安排办法: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优先考虑志愿靠前的考生,适当考虑非第一志愿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在高考总成绩大体相同的情况下,决定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时将综合考虑其相关科目成绩、会考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 3、在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可以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录取及专业安排遵照本条第2款。 4、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原则上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招办的有关政策执行。对具有体育和艺术特长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优先录取。 5、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统一要求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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