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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型 |
师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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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类型1 |
文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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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类型2 |
教学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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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工程校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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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38号
咨询电话: 0971-6307627
网址: www.qh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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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师范大学 |
录取规则
(1)总原则为根据考生志愿及本校招生计划、省招办投档情况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2)体育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考生身高、视力等不得低于省招委会规定标准。 (3)艺术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按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各占5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4)所有专业考生语种要求为英语。 (5)相关考试科目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 (6)对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学校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招生规定及本校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给予退档。 (7)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考生,按省招委会规定执行。 (8)因生源不足,本校对招生专业计划给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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