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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型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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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类型1 |
文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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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类型2 |
教学研究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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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工程校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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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八一中路3号
咨询电话: 0971—8808501 8804609
网址: www.qh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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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民族学院 |
录取规则
所有专业均按上线考生的志愿择优录取,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本科为120%,高职(高专)为100%。 1、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非第一志愿考生,实行院校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设定志愿级差为:第一、第二志愿级差为20分,第二、第三志愿级差为20分;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设定专业级差为:一、二专业级差为5分,二、三专业级差为5分; 3、艺术类和师范类专业提前录取,其余各专业第二批录取。英语专业除笔试外,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口试。 4、艺术类专业录取实行“1+1”原则,即专业成绩和高考成绩各占50%来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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