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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型 |
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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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类型1 |
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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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类型2 |
研究2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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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工程校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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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学科: 18个
硕士点: 234个
博士点: 140个
图书馆藏书: 544万册
两院院士: 15人
建校时间: 1946年
办学地点: 长春市前卫路10号
咨询电话: 0431-5166226
网址: www.jl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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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 |
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 1.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最大调档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具体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 2.院校志愿级差: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补缺录取其它志愿考生,但不能低于该省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否则予以减招。 3.专业志愿级差:同批次同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其专业的确定,按专业先后志愿间级差为3分的原则,依所报专业顺序进入专业。 4.专业志愿的调剂:在同批次同一志愿报考我校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由计算机统一调剂到未录满的、符合专业培养对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的专业中。对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或参加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对考生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入学新生可重新选择专业的条件: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后获优秀新生奖学金者,可重新自主选择专业(优秀新生奖学金标准详见吉林大学招生简章中的有关规定)。 二、特殊类专业录取 凡报考艺术、体育类等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参加吉林大学单独组织的考试或专业加试并合格,同时须在本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1.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及我校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按专业考试主科成绩排序,并根据生源情况,对专业基础课做具体要求;如各省无明确要求,数学成绩只做参考,不计入总分。 2.绘画、艺术设计、广告与装潢、室内设计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及我校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各省无明确要求,数学成绩只做参考,不计入总分。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及我校规定的最低分数线(含数学成绩),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前3名、且不低于各省一般本科线者,可不按专业考试排名情况直接录取。 4.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体育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新闻学(体育新闻)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本省一般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适当考虑专业考试成绩录取。 6.运动训练专业: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国家体育总局统一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低分数线的,按术科成绩录取。对专项运动成绩没有达到二级运动员等级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专项运动成绩虽超过二级运动员标准,但距一级运动员标准差距较大的也不予录取;录取时要参照考生该项运动成绩在该省和全国的位置。 7.小语种各专业: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考试,按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三、其它类型录取 1.保送生:凡符合教育部关于保送生条件规定的高中毕业生,其中获省赛区数学、物理、化学一等奖前30名或计算机、生物一等奖前10名的,须高中语文、数学、外语的毕业会考成绩为B级以上,相关科目的会考成绩为A级者,均可申请我校保送,并在我校限定的专业内选择专业,我校按计划择优录取。 2.文艺特长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重点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综合考虑其特长项目和专业加试成绩,择优录取。 3.高水平运动队:符合国家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条件的,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要求的,按加试的专项术科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4.国防生: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年龄不满20周岁(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政审合格后由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吉林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沈阳军区、空军)统一组织面试,在指定的军队医院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体检,学校按国防生招生计划,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重点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有志愿、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参照相同专业培养和对国防生性别要求,按学校录取原则,在提前批次录取。 5.定向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同批次我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参照相同专业培养要求,按学校录取原则录取。若在本校投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则在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本校投档线以下20分内择优录取。若仍不能完成定向生计划,则将该计划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6.新疆、西藏少数民族预科班:按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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