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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型 |
工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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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类型1 |
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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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类型2 |
教学研究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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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工程校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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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地点: 中国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083号(东)、7226号(南)、7949号(西)
咨询电话: 86-431-5385931
网址: www.c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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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理工大学 |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面向全国招收应届(含往届)高中毕业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严格执行有关省、市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本、专科录取分数线。 2计算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限招英语考生。 3身体健康、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4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接收非一志愿考生,分数级差为30分。 5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含所有专业)为分数优先原则,并充分考虑相关科目的成绩,以院校志愿顺序,按照专业志愿序择优录取,专业志愿 级差为10分。 6对加分或减分照顾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7中共党员、省级各单项奖获得者、地区以上优秀学生班干部和体育竞赛优胜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为保证招生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该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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