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学校类型 |
工科 |
| |
参考类型1 |
工学 |
| |
参考类型2 |
教学型 |
| |
211工程校 |
否 |
|
办学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7号
咨询电话: (0431)5955521-6242
网址: www.jlit.edu.cn
|
|
|
|
 |
长春工业大学 |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要求的以外,该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男女比例限制。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3除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该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4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个别招生计划量大的省份,可小于此比例,但须高于100%;艺术类专业考生的调档名单由学校根据专业考核情况向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提供。 5该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为保证生源质量,体现考生权益平等的原则,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6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予以录取,即(1)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3)同等条件下,语类专业口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和理工类各专业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7该校组织对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测试,考试时间、要求及安排以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8报考该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该校发放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外省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吉林省考生的成绩按专业测试成绩占70%、文化考试成绩占30%的原则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外语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数学考试成绩是否计入总分,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执行。 9新生入学后,该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