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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型 |
工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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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类型1 |
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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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类型2 |
教学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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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工程校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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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地点: 吉林市长春路169号
咨询电话: 0432-4806749
网址: www.neiep.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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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力学院 |
录取规则
1、艺术类本、专科在提前批次中录取; 2、非艺术类本科在一般本科批次(辽宁省为重点本科批次的B类)录取; 3、非艺术类专科在专科批次录取。 4、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 5、本批次控制线以上的第一志愿考生数满足调档比例时,不再调剂其它志愿考生。 6、若本批次控制线以上的第一志愿考生数未满足调档比例,则在第一志愿考生录取、退档完毕后,再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数的120%调阅第二志愿考生档案,投放二志愿考生的总分一般应高于本批次本校录取线20分以上;余下志愿的投放原则依次类推。 6、投档遵从按高考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投放的原则。 7、学院职工子女(考生父母中至少一方为我院在籍职工)凡达到一般本科控制线者,在本批次调档时,由学院提出书面请示报告及考生明细,交省招办审批后予以录取。 8、录取及专业调配的基本原则是:德、智、体等全面考核,高考总分与单科相关分综合考虑,兼顾考生特长及获奖等因素,择优选拔。 9、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省份,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近的考生,综合考虑单科相关分等因素,进行录取。原则上退档的最高分不高于录取的最低分的5分(含5分)。 10、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 可调阅第二志愿及以下志愿的考生档案,录取的原则同(1)。 11、调配专业时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调配及从生源过剩专业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专业调配工作适当兼顾各专业间所录取考生的整体水平,以利于各专业的发展。 12、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高分考生,尽可能满足其所报专业志愿,若其所报专业已择优录满,则予以退档。 13、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中、低分数段考生(含单科相关分较低者),若其所报志愿难以满足,则予以退档。 14、对于低分数段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有专业志愿的先满足专业志愿,如果所报专业已满则在未录满的专业中调剂。 15、其它照顾政策按国家和各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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