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 | 专业设置 | 录取规则 | 收费标准 | 历年分数 | 奖励资助
 
  学校类型 综合
  参考类型1 综合
  参考类型2 研究教学型
  211工程校
 
办学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235号
咨询电话: 0471-4992253
网址: www.imu.edu.cn
 
内蒙古大学
 
录取规则

  1、国防生:提前录取(随军事院校一同录取),政审、体检等按军事院校相同的标准进行; 2004年除要求达到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之外,还要求必须是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考生。
  2、艺术类本科(汉授美术、汉授音乐、蒙授音乐):提前录取。 艺术类考生在术科成绩合格的前提下,依据文化课成绩排序,对个别专业成绩特别优秀并取得相应专业专业考试前三名的考生,文化课考试分数可以适当降低要求,是否特别录取由学校招生委员会讨论决定。
  3、本科:本科一批录取。在所有录取省市均参加本科一批录取,录取分数线为当地的本科一批录取线。外语类专业,英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俄语专业要求报考俄语。部分理工类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均在招生计划中注明。未注明语种的表示无外语语种要求。外语口语要求。外语类专业要求考生具有外语口试成绩。一般应在及格以上,同时要求外语单科成绩(笔试及听力)在及格以上(例如笔试90分以上)。
  4、我校招生录取的原则是
  1.以“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提档比例:一般按1:1.2调阅考生档案择优选拔。
  3.第二志愿: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下,我校不接受降分录取的请求。因此不拒绝第二志愿的考生。根据上一年的录取结果,第一志愿完成录取但第一志愿录取最低分在相应类别重点线上10分以内的专业,预留相应专业招生计划的5-10%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以进一步提高各个专业录取考生的平均分,保证优质生源。
  4.未预留计划的专业按考生志愿自然录取,在第一志愿满额的情况下,由于受计划总数及退档壁垒的限制,第二志愿考生无法录取。区外招生计划不预留第二志愿录取计划。
  5.专业录取原则:区内录取时,先采取“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所有第一志愿考生处理结束之后,才开始处理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投档之后,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不能再进行变更)。同一个志愿间采取专业级差的方式录取。专业间的级差分为5分 、3分,即若考生的成绩未达到其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的录取分数,其总分减去5分参与第二专业志愿排序;若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录取,则再减去3分参与第三专业志愿排序。
  6.区外录取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录取,专业之间不设专业级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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