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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型 |
师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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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类型1 |
文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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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类型2 |
教学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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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工程校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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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
咨询电话: 0898-65888710 0898-65880571(传真)
网址: www.hai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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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 |
录取规则
①、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②、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安排第二、三、四、五专业志愿,直到满足为止。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③、考生的高考分数和志愿相同时,以所报专业相应的单科成绩为依据录取; ④、对未报我院志愿,但填报服从院校调剂的考生,在我校专业未录满的情况下,可以录取;对虽报我校志愿,但又未填报服从我校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录满的情况下,不能录取; ⑤、艺术类专业在文化分(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在录取时做参考)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⑥、体育教育专业在术科分数合格的情况下,按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文化分数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分数线后,按文体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⑦、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文化成绩,与其他投档的考生一样,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⑧、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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