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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型 |
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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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类型1 |
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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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类型2 |
研究1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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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工程校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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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学科: 13个
硕士点: 158个
博士点: 95个
图书馆藏书: 250万册
两院院士: 17人
建校时间: 1921年
办学地点: 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
咨询电话: 0592-2182235
网址: www.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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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 |
录取规则
1.根据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2.维护第一志愿填报本校的考生利益。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3.面向全国招收非师范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以专业考试成绩为主,并结合文化考试成绩、业务素质与德智体等方面情况,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的高考数学成绩是否计入总分,原则上参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政策。 4.报考非师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取得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艺术类学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身体条件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须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男女比例  各专业(类)不限男女比例(国防生除外)。  单科成绩 考生的高考单科成绩一般应达到及格以上水平。 外语语种  除英语专业、国防生仅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外,其余专业(类)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我校主要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招生办组织的口试。 分数级差 专业(类)投档采取“分数级差”方式,即第一专业志愿与二、三、四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值为10分,第二、三、四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考生获我校推荐录取资格、具有突出特长或表现、或与填报专业(类)相关的考试科目成绩优秀等情况,可优先录取,原则上分数差不超过10分。 优惠政策 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专业(类)录取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分加照顾分)进行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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