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学校类型 |
师范 |
| |
参考类型1 |
文理 |
| |
参考类型2 |
教学型 |
| |
211工程校 |
否 |
|
办学地点: 泉州师院艺术学院(崇福校区)、人文学院(东海校区)
咨询电话: 0595-22783038
网址: www.qztc.edu.cn/index.asp
|
|
|
|
 |
泉州师范学院 |
录取规则
1、音乐学(南音方向)、艺术教育、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专业属提前批单独录取,按非师范类音乐、美术专业录取办法: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专业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音乐学(南音方向)专业的泉州市生源的毕业分配按国家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就业政策,由泉州市教育局择优推荐到泉州市中小学任教。 3、师范类音乐、美术专业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