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 | 专业设置 | 录取规则 | 收费标准 | 历年分数 | 奖励资助
 
  学校类型 综合
  参考类型1 综合
  参考类型2 研究教学型
  211工程校
 
办学地点: 香港 屯门 青山公路八号
咨询电话: (852) 2616 8750
网址: www.LN.edu.hk
 
香港岭南大学
 
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岭南大学提供的所有课程/专业均接受内地学生申请入读。
  
根据国家教育部议定,香港大专院校于内地招收高中毕业生来香港就读本科课程的对象目前限于十七个省市 – 四川、湖北、山东、浙江、江苏、广东、福建、北京、上海、重庆、天津、辽宁、湖南、广西、陕西、河南及海南。具上述地区户籍的高中毕业生,可凭国家统一高考成绩申请入读岭南大学。
  申请入学的内地学生须完成或即将完成高中三年级学业, 并须于内地高考取得良好成绩。申请人亦须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本校根据内地生的高考等考试成绩及相关材料,择优面试后决定录取。录取后,学生所有学习在我校进行(在学期间获选到外国短期学习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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