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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型 |
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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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类型1 |
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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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类型2 |
研究教学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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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工程校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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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地点: 上海市上大路99号
咨询电话: (021)66131999
网址: www.s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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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 |
奖励资助
学校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报考我校,特对新生设立优秀学生入学奖。奖学金分为三种:特等奖学金5000元、一等奖学金3000元、专特长奖学金500元。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可享受特等奖学金: 1、高三阶段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或上海市优秀团干部或校优秀共产党员荣誉者; 2、高中期间经上海市或所在省教委确认的数学、物理、化学等学科竞赛的获奖者(指国际和全国竞赛一等或二等奖、上海市或省级竞赛的一等或两项二等奖者)。 3、具有高中同等学历的考生获得当年市(省)级以上荣誉称号且经上海大学奖学金评审小组核准认可者。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可享受一等奖学金: 1、考生高中阶段累计获得上海市各区、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或相当此级别的荣誉称号两次或两次以上者; 2、具有高中同等学历的考生累计两次获得上海市(省)各区、县级荣誉称号且经上海大学奖学金评审小组核准认可者。 (三)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可享受专特长奖学金: 1、高中阶段在国家科技、文艺等正式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者; 2、高中阶段在省市部委科技、文艺等正式比赛中获得一等奖者; 3、高中阶段在国家级体育正式比赛中名列前五名或省市级正式体育比赛中名列前三名者; 4、高中阶段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如精神文明建设、科技发明等),得到省市级以上表彰,为学校赢得特别荣誉者; 5、高中阶段获得区、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学生党员。 以上评审标准在操作过程中,一个学生的奖项不重复计入,采取就高原则,即只获得最高奖项的奖学金。学校将在开学后分两次向上述学生发放入学奖学金,第一学期初发放50%,第三学期初发放50%,如入学第一学期或第二学期中有不及格成绩者,将取消余下50%的入学奖学金。学生入学第二年起,奖学金将根据《上海大学学生手册》规定的奖学金评审条例进行评审。 对于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学校将采取贷学金、勤工助学等多项措施给予帮助,决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新生存在经济困难,可提出申请贷款。学校将按银行有关规定,帮助学生办理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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