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 | 专业设置 | 录取规则 | 收费标准 | 历年分数 | 奖励资助
 
  学校类型 师范
  参考类型1 理科
  参考类型2 教学型
  211工程校
 
办学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柳林东
咨询电话: 022-88181513
网址: Http://www.tute.edu.cn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录取规则

  第八条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情况,择优录取。
  第九条 录取时,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按实考分排队(报考英语专业考生英语单科成绩需达到90分(含90分),原始分),由高到低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如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学院视分数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市、自治区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专业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对单科成绩优秀者可考虑相关专业的优先录取。
  第十一条 特殊政策:
  ⑴文艺特长:凡参加过省(市)文艺特长生鉴定(含天津大学文艺特长生冬令营)并取得合格证(舞蹈、钢琴、手风琴、声乐)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经学院面试测试合格,报考生所在地招生办同意,在学院录取分数线以下适当降分,结合计划情况录取。
  ⑵体育特长:取得篮球、排球、乒乓球及田径等项目的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经学院测试合格,除享受所在地的相应政策外,经所在地招生部门同意,在学院录取分数线下适当降分,结合计划情况录取。
  第十二条 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原则基础上,录取有生活自理能力的考生。
  第十三条 根据学院专业特点,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
  第十四条 学院外语教学用英语授课。
  第十五条 招生工作在学院纪委、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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